馬太福音和符類福音(查經) 學生:趙偉傑

主題:正確的婚姻觀

背景:

約翰被囚和被殺,某種程度上也是因為他公開發表其對婚姻與離婚的見解,法利賽人希望用同樣的問題來陷害耶穌,要祂在這神學的爭論上表明立場。

註解:

根據猶太律法,男人有權休妻(妻子卻不能提出離婚),且他只須提出離婚申請,不須經過裁定,也不容妻子異議。猶太人以為這是申命記二十四章1至4節提出的1,至於經文中容許離婚的理由,卻引起很大的爭議。有些猶太老師指之為通姦,或其他嚴重的不貞惡行,但事實上,有些拉比贊同丈夫可隨心所欲地提出離婚。

分段:

1-2節 背景
3-6節 法利賽人的刁難
7-9節 法利賽人的追問
10-12 節 門徒的疑難

問題討論:

    1. 法利賽人的刁難

問:你應為有沒有任何的理由可使人離婚呢?
問:經文中指出人在婚姻的關係上要負上什麼責任?
問:「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所指的是什麼?(肉體、靈命、生活習慣......等)
問:從耶穌的回應中,我們有什麼可取之處?(耶穌沒有論及可以與否,耶穌將神設立婚姻的關係帶出來)

 
    1. 法利賽人的追問

淫亂二字有兩個意思:
如果『淫亂』是指宗教上的,那麼亦可以說可以休掉不信耶和華的配偶。
如果『淫亂』是指肉體上的,那就是指可以休掉不貞潔的配偶。
針對馬可、路加福音則是絕對不可離婚。
若淫亂是指肉體上的,根據舊約是根本要被石頭打死,既然被石頭打死了,離婚或不離婚則不用多談。
(而今次查聖重點於配偶間的關係維繫中,不在於因由,因此淫亂的意義不在此深究)

 

10-12 門徒的疑難

問:有沒有一些認識的弟兄姊妹有獨身的恩賜?
問:有些人會選擇獨身,你知道為甚麼嗎?
問:你會嗎?那又為甚麼?

生活反省:

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夫妻雙方在婚約之下應該努力學習愛對方、體會上帝的心意,而不輕言離婚。如遭遺棄,那就另當別論,但不要主動遺棄對方。單身生活是上帝特別的恩賜,尚未結婚者宜善用之。

以上所說,在現今日益開放的社會有可能是難以達成的理想。離婚可能是未來教會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我們當記得,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罪人,須要彼此饒恕、彼此接納。信仰的標準固然很高,在主裡的愛也是很大。

關於婚姻,你的看法如何?你對自己婚姻的期待是什麼?你認為可以怎樣做來達到這樣的期待?

依你看,理想的婚姻應該是怎樣?如果婚姻未達理想狀態,該怎麼辦?你覺得不結婚比較好嗎?在婚姻生活中,你最大的收穫是什麼?單身生活呢?它有那些好處?

禱告:

求神教導,使我們能學習懂得愛我的配偶;懂得關心和體諒他(她)的感受;使神所賜與我的家庭能成為我倆和眾人的祝福。

referencehttp://life.fhl.net/~cls/faculty/cms/liang/jesus/js-0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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