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道師:嚴國洪先生

題目:查經

學生姓名:梁偉雄

班別:MCS YR2

日期: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對象:初信者

背景﹕羅馬書是由使徒保羅在公元(57-58)寫的.地點是在哥林多.目的是希望羅馬教會能在經濟上幫助他去西班牙傳福音當時己知最遠的地方(地極),還有糾正他們(猶太人)一些不正確的觀念. (例如 ﹕他們認為他們可以不受神審判)

大綱:此段內容是關於猶太人誤解神的意思,經常犯罪,以為神不會審判他們。但保羅說出,這其實是神以恩慈、寬容、忍耐,給他們悔改的機會,然而他們卻為自己積蓄忿怒,不知悔改,以致神忿怒。保羅又指出,猶太人以及全世界人都被定罪,接受神的審判。猶太人是沒有例外,因為神不偏待人。

經文:羅:二:1-11

2:1 你這論斷『judge (NIV),批評、定人的罪』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2: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2: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麼。

2: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2: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incorruptibility,廉潔』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2: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2: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時間上的先後,不是指民族上的優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2: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同上』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2:11 因為 神不偏待人。

 

『』-- 經文或詞語解釋

 

經文分段及淺釋:

第1段: 2:1-2

論斷人的人, 自己所行的和別人一樣。必需接受神的審判。

第2段: 2:3-10

神按著猶太人所作的審判、報應他。不要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因為神不即時報應他們,是因神的恩慈給他們機會和時間去悔改。

第3段: 2:11

神是公義的,衪不偏待任何人

 

討論:

  1. 我們知道論斷人(指責) 是不對的,但當道出別人的缺點時,應抱什麼態度去說呢?
  2. 當別人說出你的缺點時,又應抱什麼態度去面對(批評、接受、反駁)呢?
  3. 為什麼在某事上論斷人時,自己就在那事上被定罪呢?從中我們學到些什麼呢?
  4. 怎樣才可以『恆心行善』?
  5. 『行善』期間必會遇到很多困難、挫敗及挑釁,該如何面對呢?(是從神的公義方向思想)
  6. 羅馬書其中的一個重點是因(籍)信稱義,但在2章7和13節中指出得永生是要有好行為的(遵行神旨意)。這兩者有沒有矛盾?
  7. 信心與行為的關係,應當怎樣去解釋及平衡呢?
  8. 生活上那些是信心與行為的表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