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問題:律法對人的管轄期限
7:2-3 婚姻的比喻:
身份 |
處境 |
要求 |
已婚婦人 |
丈夫活著 |
受婚姻的律法約束,不能歸屬別人 |
寡婦 |
丈夫死了 |
脫離婚姻律法的約束,可歸屬別的男人 |
7:4-6 經文重點:在基督裡,已向律法死,可歸入復活的主
7:5-6 不同的結果:今昔處境的對比
身份 |
處境 |
結果 |
從前(未信主) |
罪籍律法轄制人 |
死亡的果子 |
現在(已信主) |
脫離律法約束 |
可用心靈的新樣子,不用儀文的舊方式服事主 |
7:1 「律法」──指猶太人的律法或舊約的律法
7:2 「丈夫的律法」──指婚姻法
7:4 「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對律法來說,已被處死
7:4 「結果子給神」──向神結出新生命的果子,或者如同六章廿二節所說「成聖的果子」
7:5 「死亡的果子」──將「死亡」人格化,即服事死亡的意思
7:6 「心靈的新樣」──事奉的新樣式是從心靈來的,可解人應當從心裡過聖潔的生活
7:6 「儀文的舊樣」──事奉的舊樣式是從儀文來,即一些形式上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