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羅馬書 課程:高級證書課程

日期:28-1-2002

學生姓名:林添富

查經:羅馬書7:7-25

主題:控制力量的困難 羅馬書的作者及寫作背景:

羅馬書是一封嚴謹的書信。作者保羅自稱為外邦人的使徒。羅馬乃外邦人世界的首都。保羅為羅馬公民,久欲訪問此城及當地教會;然後以羅馬為基地,向西班牙當日已知最遠的地方)傳播福音。

當時羅馬教會中的猶太人信徒與外邦人信徒間已有誤解和磨擦。從本書末的問候可知教會中兩種信徒都有。因此保羅寫羅馬書的目的是解決羅馬教會中存在的問題:基督福音真道、舊約、與當日猶太教傳統信仰,以及與主基督在世時所傳講的福音之間的關係,並把福音真義徹底說明白。 本段上下文大綱:

藉信稱義的結果(6:1-23 至 8:1-39)

6:1-23 對罪的看法

7:1-25 實際面對困難:對罪、律法、控制力量的困難

8:1-39 困難最終的解決方法—神的信實和信心的確據

註解:

(ii)可能包括罪的行動、勢力、原罪、結果、刑罰。

「律法」:律法本意是好的,功用也是肯定的。人如果照著行,可以得著生命,可以得神的喜悅。但是,人性中的罪破壞了律法,叫人違背律法。罪借著律法的公義原則,陷入於刑罰中,叫人死亡。於是,良善的律法被誤用;律法叫人得生命的積極功用變成了定罪的消極功用。禍首是罪,而不是律法。  

 

經文大綱 (羅馬書7:7-25)

7:7 因律法我們知道何為罪

7:8-14 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罪才叫人死

7:15-23 困難:人想行善,但因裡頭的罪而不能行善

7:24-25 總結: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這取死的身體

 

討論問題:

A. 因律法我們知道何為罪(7:7)

     
  1. 律法叫人知罪,怎樣看「不知者不罪」?難道不認識律法就等於沒罪嗎?
  2. 律法對你有何意義?

B. 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罪才叫人死(7:8-14)

     
  1. 為何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們死呢?
  2. 我們是屬乎肉體,是已經賣給「誰」了?
  3. 律法是屬乎「誰」的?
  4. 你是屬乎「誰」的?
  5. 你有賣給「罪」的經驗嗎?試分享。

C. 困難:人想行善,但因裡頭的罪而不能行善(7:15-23)

     
  1. 為甚麼我所願意的 , 我不作?
  2. 你相信你自己的身體是邪惡的身驅嗎?原因何在?
  3. 「屬乎肉體」是甚麼思意?
  4. 你有保羅「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的經歷嗎?試分享。

D. 總結: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這取死的身體(7:24-25)

     
  1. 我們怎樣靠著主耶穌就能脫離這取死的身體?
  2. 請分享一次屢戰屢敗,又屢敗屢戰,結果得勝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