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教會會章

內容分為三部份:

  1. 公司註冊證書: 本堂是以『有限公司』註冊, (by guarantee, not by capital)
  2. XXXX教會有限公司 組織章程大綱: 成立的名稱、註冊地點(香港)、宗旨、資產處理、負債額(有限)、若結束每位會友負債上限為100元、餘款只可轉交與本教會宗旨相近的機構,不可分派予本教會會友,經濟資訊必須有清潔記錄和公開給會友查閱。公司條例第七目錄內所列之權力將不適用於本教會,列明本組織章程大綱內者則除外。
  3. XXXX教會有限公司 組織章程細則: 分為17:
  1. 詮釋: 各名詞的定義。例如『本教會』指上述之XXXX教會有限公司。
  2. 宗旨: 以『XXXX教會有限公司 組織章程大綱』所列宗旨成立。
  3. 信條: 與其他福音派或基要派相似;
  4. 唯有(h)浸禮和聖餐中的浸禮為本會特色。

  5. 會藉:

身份

有投票權之會友

附屬會友

1.權利

  1. 參與聖餐聚會;
  2. 享有教會提供之所有福利及特權;
  3. 參與教會所有常規活動;
  4. 投票選舉或被選為教會執事會成員。所有十八歲以上之會友均可在會友大會上享有投票權。
  1. 參與聖餐聚會;
  2. 享有教會提供之所有福利及特權;
  3. 參與教會所有常規活動;

iv)

2.申請會藉

重生之基督徒;

經執事會通過後, 由會友大會以過半票數通過。

必須曾經受浸。

受薪同工及其配偶,自動獲得。

符合左列會友資格; 但不足18歲。

年老或疾病而能經常參加主日崇拜及會友大會;

暫時離港或暫居本港的基督徒;

移居海外;

本會會友同時為其他教會會友。

3.取消會藉

i)死亡; 轉會;

ii)違反本教會信條, 損害本教會聲譽,經教牧勸導後仍然拒絕改過。

iii)缺席崇拜半年或以上。

 
  1. 會議:
  2. 主任傳道:
  3. 教牧同工:
  4. 執事會:
  5. 執事會之權力及職責:
  6. 部門:
  7. 委員會:
  8. 教會印鑑:
  9. 帳目:
  10. 核數:
  11. 結束:
  12. 修改細則:
  13.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