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堂上我們談到神蹟的事情。老師說基本上每個基督徒都可行神蹟,雖不知神會否成就,但仍可求。主權在神,但信心在人。只要我們有像芥菜種的信心,足可移山倒海!
使徒行傳記載了很多神蹟,是有神特別的用意。神要使徒看見祂的心意,所以賜下印證。那麼今天的神蹟呢?神施行神蹟是有目的的嗎?
我相信是有的。我曾在書上看過一見證,一位只有幾天性命的愛滋病人打電話給牧師,牧師原本想給他一個安慰的禱告,但突然受聖靈感動,知道神要他病好,於是用信心求主醫治,後來他真的痊癒了。那病人明白神給他再生,是要傳揚祂,所以他四出作見證,又出見證光碟,且在全美賣過滿堂紅。一年後他死了,但他還是很感激神能使用他的見證。
有一次看約翰福音,耶穌治好生來瞎眼的故事,令我對作見證有一新體會。一向以來我只以為耶穌施行這神蹟,是要人看見這神蹟而將榮耀歸神。但今次再看,我覺得榮耀神的並不是神蹟的本身,亦不是人看見這神蹟後的感恩回應,而是那患者在眾人面前所作的見證,正是他的見證,讓神的名得著榮耀。
因此,我認為神蹟的目的是要「顯出神的作為來」(約9:3)。榮耀神不是神自己的工作,而是人作見證去述說神在他身上的作為!凡有信心又願意榮耀神的人才會發生神蹟!